博波心理来访须知(2024)日期:2024-10-29 浏览: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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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遵循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的专业伦理原则,致力于增进来访者的利益和福祉。
以下信息对您寻求心理咨询服务非常重要,建议您详细阅读:
1. 关于服务范围
心理咨询是专业工作者运用有关理论和技术,帮助有心理困扰的求助者消除或缓解心理困扰,促进其心理健康与自我发展的过程。
绝大多数来访者均因为现实问题前来寻求咨询,比如学业、职业、家庭、婚恋、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困扰。但是,咨询师的职责和任务并非代替人们处理这些现实问题或者提供具体建议和方法,而是帮助来访者觉察和理解自己在面对这些现实问题时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反应方式,以及这些方式如何让自己陷入困境,然后试图帮助来访者探索和解决这些心理层面的困扰,从而提升来访者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或调整来访者处理现实问题的态度、思路和方法。
需要提醒您的是,对于由生理和精神疾病等造成的心理障碍,心理咨询仅能起到辅助作用,我们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本机构仅在精神科医生提供治疗并建议同时接受心理咨询时(以病例为凭),为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本机构仅提供地面会谈和线上视频会谈两种咨询形式,不提供上门服务。此外,所有咨询会谈均需提前预约。
2. 工作流程框架
(1)我们采取类似医疗系统分诊制的工作方式,一般安排经验丰富的咨询师进行首次接待。他/她将了解您的问题和需要,并对您的情况进行初步的评估,明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以便后续为你安排适合您需要的咨询师。如果您认可他/她的评估,我们将安排您和咨询师对接,开展后续的咨询工作。
(2)您在与咨询师取得联系后,需要双方协商具体咨询时间并预付咨费,随后即可展开咨询工作。
(3)为保证咨访双方权益,经过与咨询师的2-3次访谈,确定与其持续进行工作后,咨访双方需签署《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
(4)咨访双方认为咨询目标已经达到,即可讨论结束咨询。如果咨访双方认为咨询效果不理想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工作,可以讨论结束与转介事宜。
3. 关于知情同意
为保证来访者的福祉,在咨询正式开始前,咨询师会与来访者就咨询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如果来访者对知情同意的内容有疑问,心理咨询师有责任针对来访者的疑问给予清楚的解答。
咨询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应委托监护人履行知情同意书认同手续。
来访者或监护人在知情同意书中应以真实姓名签署,并在相关表单中提供真实、正确的信息,否则咨询师有权免除相应责任。
4. 关于保密原则及保密例外
(1)保密原则是指咨询师和咨询机构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会谈内容严格保密,这是心理咨询工作中最基本的伦理要求和职业守则,是咨询师必须严格执行的。
(2)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度,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
a. 咨询师发现寻求专业服务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
b. 未成年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性侵犯或虐待;
c. 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这些情况下,咨询师可以无须获得来访者同意,突破保密原则。
(3)咨询师如果出于提升咨询工作的规范性和咨询成效需要,对咨询会谈进行录音或录像,需要首先获得您的书面同意。咨询师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专业伦理规范,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对这些资料进行保存和使用,例如,将其仅用于心理咨询科学研究、教学、专业督导以及发生相关法律纠纷时的证明材料,并按照最低限度原则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不愿意接受录音或录像,咨询师将充分尊重您的意愿。
5. 关于咨询师与咨访关系
(1)如何选择咨询师。您可以浏览咨询师简介,并依据心理困扰的性质,对咨询方式的期待,所能承受的经济支出以及对咨询师的其他特定需求等,选择您觉得适合的咨询师,也可由首次接待的咨询师为您推荐适合您需要的咨询师。
(2)关于咨访关系。咨访关系是一种专业工作关系,咨询师仅在约定的时间和规定场所提供咨询服务。请您避免与咨询师发展家庭、社交、经济、商业或其他密切的个人关系,因为这可能对咨询师的判断造成不利影响并因此有损您的咨询获益。
(3)如果您已经与其他机构的咨询师建立咨询关系,目前正在接受其咨询,须与其结束咨询关系后,才可以预约本机构的咨询。同样,您在本机构只能与一位咨询师进行工作,若要寻求本机构其他咨询师的咨询,也必须先结束目前的咨询关系。
6. 关于咨询效果
虽然科学研究早已证实心理咨询的绝对有效性,但是具体到每一位来访者,咨询效果却受制于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当代研究发现,来访者自身对咨询结果的贡献约占30-40%左右,也就是说,除了咨询师的专业能力、经验和态度,心理咨询的结果还受到来访者方面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来访者的人格特质、心理困扰的严重程度、咨询动机以及家庭支持、社会支持等。因此,由于咨询效果并非咨询师单方面所能决定,您需要尽可能与咨询师建立工作联盟,相互信任与配合,以便共同完成咨询工作,实现咨询目标。
7. 关于咨询频率与方案
(1)咨询频率。咨询的频率由咨询师与您共同探讨协商决定。个体心理咨询通常每周1-3次,每次50分钟。心理咨询没有“疗程”之说,需要咨询多少次同样取决于上述影响咨询效果的多种因素。
(2)咨询方案。咨询师会在初始访谈后与您商议制定初步的咨询方案或计划,包含您的咨询目标、使用的咨询理论与技术、可能需要的时长等,但是这个计划可能会随着咨询的进行而作出调整,因此并非固定不变的方案。
8. 关于时间与费用
(1)预约与付费。请至少提前24小时预约咨询服务,并预付咨询费,这是为了确保您预约的咨询时段能为您保留。当次咨询结束后,如果您确定还要继续咨询,您需要预付下一次咨询费。
(2)延时。咨询师一般会准时结束咨询,如果因为您的原因不能准时结束,延长部分以10分钟为单位计费,不足10分钟不计费。您需要在本次咨询结束后,在原预付费用基础上,支付延时的费用。
(3)迟到。咨询师将尽力确保您预约的咨询准时开始和结束。如果您迟到,咨询将准点结束,且本次咨询按50分钟计费。如果咨询师迟到,将在本次或下次咨询时补足时间。
(4)取消与爽约。如果您需要取消咨询并退费,请提前24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退还全部预付咨费。如不足24小时提出取消咨询或无故爽约,您仍需支付本次咨询费用。如果咨询师因故需要取消咨询,也需提前24小时联系您并全额退费,如不足24小时提出取消或无故爽约,在全额退费之外,您还可以选择以下二者之一作为补偿:a. 获得当次咨费(以50分钟计)30%的违约金;b. 获得该咨询师的一次免费咨询服务。
9. 关于咨询结束
(1)咨询结束是心理咨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咨询师围绕咨询结束进行坦诚、充分的讨论,有助于我们学习更好地处理分离、丧失等人生议题。(2)通常咨询师会就何时及何种情况下结束咨询与您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利用临近结束的若干次会谈,就此议题展开讨论。
(3)如果您需要单方面结束咨询,比如因为时间、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无法继续会谈,或者对咨询效果不满意等等,建议您坦诚地与咨询师交流您的想法和感受,充分利用最后的会谈机会进行探索,尝试解决困扰您的议题,并完成告别。
10.关于儿童青少年咨询的补充说明
(1)儿童青少年咨询中,咨询师会在50分钟里留出少量时间(一般5-10分钟)与家长交流。
(2)如果家长预估需要交流的内容较多,或有重要事项需要与咨询师沟通,请另外付费预约咨询时间。请勿在咨询会谈时间之外,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咨询师。
11. 其他
(1)关于心理测试。咨询师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可能会使用专业心理量表进行心理测试(免费),并对测试结果给予准确、客观、通俗易懂的解释。请注意,虽然这些测试结果或数据对咨询师进行心理评估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并非绝对诊断。因此,请勿将测试报告带出咨询室,以免给您带来负面影响。这些测试报告也无法用作办理休假、休学等手续的证明材料。如需这些证明材料,请到专科医院接受精神科医生问诊并要求出具。
(2)关于网络咨询。如果您寻求在本机构接受网络咨询(视频、语音等),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福祉,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信息、具体地理位置和紧急联系人信息,否则本机构拒绝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质量,谢谢!
安徽博波心理咨询有限公司(BoBo心理)
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98号仕嘉名苑南2-2508
预约电话:0551-65747990;18226646652(微信同号)
本机构遵循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的专业伦理原则,致力于增进来访者的利益和福祉。
以下信息对您寻求心理咨询服务非常重要,建议您详细阅读:
1. 关于服务范围
心理咨询是专业工作者运用有关理论和技术,帮助有心理困扰的求助者消除或缓解心理困扰,促进其心理健康与自我发展的过程。
绝大多数来访者均因为现实问题前来寻求咨询,比如学业、职业、家庭、婚恋、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困扰。但是,咨询师的职责和任务并非代替人们处理这些现实问题或者提供具体建议和方法,而是帮助来访者觉察和理解自己在面对这些现实问题时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反应方式,以及这些方式如何让自己陷入困境,然后试图帮助来访者探索和解决这些心理层面的困扰,从而提升来访者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或调整来访者处理现实问题的态度、思路和方法。
需要提醒您的是,对于由生理和精神疾病等造成的心理障碍,心理咨询仅能起到辅助作用,我们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本机构仅在精神科医生提供治疗并建议同时接受心理咨询时(以病例为凭),为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本机构仅提供地面会谈和线上视频会谈两种咨询形式,不提供上门服务。此外,所有咨询会谈均需提前预约。
2. 工作流程框架
(1)我们采取类似医疗系统分诊制的工作方式,一般安排经验丰富的咨询师进行首次接待。他/她将了解您的问题和需要,并对您的情况进行初步的评估,明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以便后续为你安排适合您需要的咨询师。如果您认可他/她的评估,我们将安排您和咨询师对接,开展后续的咨询工作。
(2)您在与咨询师取得联系后,需要双方协商具体咨询时间并预付咨费,随后即可展开咨询工作。
(3)为保证咨访双方权益,经过与咨询师的2-3次访谈,确定与其持续进行工作后,咨访双方需签署《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
(4)咨访双方认为咨询目标已经达到,即可讨论结束咨询。如果咨访双方认为咨询效果不理想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工作,可以讨论结束与转介事宜。
3. 关于知情同意
为保证来访者的福祉,在咨询正式开始前,咨询师会与来访者就咨询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如果来访者对知情同意的内容有疑问,心理咨询师有责任针对来访者的疑问给予清楚的解答。
咨询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应委托监护人履行知情同意书认同手续。
来访者或监护人在知情同意书中应以真实姓名签署,并在相关表单中提供真实、正确的信息,否则咨询师有权免除相应责任。
4. 关于保密原则及保密例外
(1)保密原则是指咨询师和咨询机构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会谈内容严格保密,这是心理咨询工作中最基本的伦理要求和职业守则,是咨询师必须严格执行的。
(2)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度,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
a. 咨询师发现寻求专业服务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
b. 未成年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到性侵犯或虐待;
c. 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这些情况下,咨询师可以无须获得来访者同意,突破保密原则。
(3)咨询师如果出于提升咨询工作的规范性和咨询成效需要,对咨询会谈进行录音或录像,需要首先获得您的书面同意。咨询师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专业伦理规范,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对这些资料进行保存和使用,例如,将其仅用于心理咨询科学研究、教学、专业督导以及发生相关法律纠纷时的证明材料,并按照最低限度原则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不愿意接受录音或录像,咨询师将充分尊重您的意愿。
5. 关于咨询师与咨访关系
(1)如何选择咨询师。您可以浏览咨询师简介,并依据心理困扰的性质,对咨询方式的期待,所能承受的经济支出以及对咨询师的其他特定需求等,选择您觉得适合的咨询师,也可由首次接待的咨询师为您推荐适合您需要的咨询师。
(2)关于咨访关系。咨访关系是一种专业工作关系,咨询师仅在约定的时间和规定场所提供咨询服务。请您避免与咨询师发展家庭、社交、经济、商业或其他密切的个人关系,因为这可能对咨询师的判断造成不利影响并因此有损您的咨询获益。
(3)如果您已经与其他机构的咨询师建立咨询关系,目前正在接受其咨询,须与其结束咨询关系后,才可以预约本机构的咨询。同样,您在本机构只能与一位咨询师进行工作,若要寻求本机构其他咨询师的咨询,也必须先结束目前的咨询关系。
6. 关于咨询效果
虽然科学研究早已证实心理咨询的绝对有效性,但是具体到每一位来访者,咨询效果却受制于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当代研究发现,来访者自身对咨询结果的贡献约占30-40%左右,也就是说,除了咨询师的专业能力、经验和态度,心理咨询的结果还受到来访者方面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来访者的人格特质、心理困扰的严重程度、咨询动机以及家庭支持、社会支持等。因此,由于咨询效果并非咨询师单方面所能决定,您需要尽可能与咨询师建立工作联盟,相互信任与配合,以便共同完成咨询工作,实现咨询目标。
7. 关于咨询频率与方案
(1)咨询频率。咨询的频率由咨询师与您共同探讨协商决定。个体心理咨询通常每周1-3次,每次50分钟。心理咨询没有“疗程”之说,需要咨询多少次同样取决于上述影响咨询效果的多种因素。
(2)咨询方案。咨询师会在初始访谈后与您商议制定初步的咨询方案或计划,包含您的咨询目标、使用的咨询理论与技术、可能需要的时长等,但是这个计划可能会随着咨询的进行而作出调整,因此并非固定不变的方案。
8. 关于时间与费用
(1)预约与付费。请至少提前24小时预约咨询服务,并预付咨询费,这是为了确保您预约的咨询时段能为您保留。当次咨询结束后,如果您确定还要继续咨询,您需要预付下一次咨询费。
(2)延时。咨询师一般会准时结束咨询,如果因为您的原因不能准时结束,延长部分以10分钟为单位计费,不足10分钟不计费。您需要在本次咨询结束后,在原预付费用基础上,支付延时的费用。
(3)迟到。咨询师将尽力确保您预约的咨询准时开始和结束。如果您迟到,咨询将准点结束,且本次咨询按50分钟计费。如果咨询师迟到,将在本次或下次咨询时补足时间。
(4)取消与爽约。如果您需要取消咨询并退费,请提前24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退还全部预付咨费。如不足24小时提出取消咨询或无故爽约,您仍需支付本次咨询费用。如果咨询师因故需要取消咨询,也需提前24小时联系您并全额退费,如不足24小时提出取消或无故爽约,在全额退费之外,您还可以选择以下二者之一作为补偿:a. 获得当次咨费(以50分钟计)30%的违约金;b. 获得该咨询师的一次免费咨询服务。
9. 关于咨询结束
(1)咨询结束是心理咨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咨询师围绕咨询结束进行坦诚、充分的讨论,有助于我们学习更好地处理分离、丧失等人生议题。(2)通常咨询师会就何时及何种情况下结束咨询与您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利用临近结束的若干次会谈,就此议题展开讨论。
(3)如果您需要单方面结束咨询,比如因为时间、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无法继续会谈,或者对咨询效果不满意等等,建议您坦诚地与咨询师交流您的想法和感受,充分利用最后的会谈机会进行探索,尝试解决困扰您的议题,并完成告别。
10.关于儿童青少年咨询的补充说明
(1)儿童青少年咨询中,咨询师会在50分钟里留出少量时间(一般5-10分钟)与家长交流。
(2)如果家长预估需要交流的内容较多,或有重要事项需要与咨询师沟通,请另外付费预约咨询时间。请勿在咨询会谈时间之外,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咨询师。
11. 其他
(1)关于心理测试。咨询师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可能会使用专业心理量表进行心理测试(免费),并对测试结果给予准确、客观、通俗易懂的解释。请注意,虽然这些测试结果或数据对咨询师进行心理评估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并非绝对诊断。因此,请勿将测试报告带出咨询室,以免给您带来负面影响。这些测试报告也无法用作办理休假、休学等手续的证明材料。如需这些证明材料,请到专科医院接受精神科医生问诊并要求出具。
(2)关于网络咨询。如果您寻求在本机构接受网络咨询(视频、语音等),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福祉,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信息、具体地理位置和紧急联系人信息,否则本机构拒绝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质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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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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